信息内容
关于做好2014年科研成果登记、奖励工作的通知
发布者:admin发布时间:15-01-19 14:10:34 阅读:

各二级单位:

为了推动我校科研工作,提高教育教学水平,按照《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科研档案管理暂行规定》(鄂电大字[2010]71号)、《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(试行)》(鄂电大字[2010]77号)和《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补充规定(试行)》(鄂电大字[2012]58号)文件要求,对我校2014年科研成果进行登记、奖励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登记范围

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我校有关科研成果;参加的学术活动。

二、报送材料及要求

1.著作、教材。提供原件(第一版第1次印刷本)和复印件(封面、版权页、目录及封底),相关文件。

2.论文、研究报告。提供期刊原件和复印件(期刊封面、目录页、版权页、论文全文、封底);学术报告论文还需提供有关文件。

3.获奖成果、专利成果。提供证书原件、复印件和必要的文件。

4.学术活动:包括主持或参加学术会议、学术讲座,参加学术团体、学术兼职等情况的文件和相关文字材料。

5.请认真填好《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科研成果登记统计表(新版)》,由所在单位(部门)汇总、盖章后,连同所报科研成果的原件、复印件及材料统一报送科研处。(原件用后退还各单位)。

三、报送时间

请各单位(部门)将汇总的《科研成果登记统计表》(1份纸质和电子版)和各类材料于2014年3月13日前统一上报科研处。

四、联系方式

联系电话:87788402

电子信箱:hbddkyc@126.com

附件:湖北广播电视大学科研成果登记统计表

科研处

2015年1月19日

上一条:关于做好2015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下一条:关于开展湖北省电大系统学科带头人、学术骨干评选活动的通知

关闭

友情链接: 中国教育和科研网   中国科普网   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 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网络管理中心   国家知识产权局  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  湖北省科技厅  
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科研处欢迎你

 版权所有:湖北开放大学、湖北科技职业学院科研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