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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9年度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的通知
发布者:发布时间:19-04-01 17:12:22 阅读:

各有关单位、部门:

   2019年度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,为切实做好本次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   一、2019年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(后期资助项目),由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负责组织申报、评审工作。

   二、申报形式: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(后期资助项目)采取“以成果形式申报”的办法实施,主要资助专题性应用研究和基础研究。

   三、申报范围和条件:

   1.申报项目须是未出版(发表)的最终研究成果(专著或研究报告)。申报分政治(含政治学、马克思主义与党建(科社)、法学、哲学等学科)、经济(含经济学、管理学等学科)、社会(含社会学、民族学、宗教学等学科)、文化(含历史学、语言文学、新闻学等学科)、其他(含教育学、体育学、艺术学等学科)五个专题类别。申请人按照《湖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(后期资助项目)2019年度课题指南》的说明、要求进行申报。

   2.项目申请人(负责人)须具备下列条件: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;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;具有中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,或者具有博士学位;所在工作单位在湖北。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,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(博士后)通过所在工作单位申请。

   3.为避免一题多报、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,作如下限定:(1)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(后期资助项目),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项目(后期资助项目)的申请;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项目(后期资助项目)申请。(2)凡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项目不得重复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(后期资助项目)。(3)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、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项目(后期资助项目)。

   4.申报者须如实填写材料,并保证研究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发现查实,取消申报资格;如获立项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。

   四、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(后期资助项目)实行初评、终评两轮评审,由省内专家进行网上封闭评审,择优立项。

   五、凡获得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(后期资助项目)立项的课题成果,成果出版(发表)时须在显著位置标注“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”。

   六、提交材料

   1.省社科基金一般项目(后期资助项目)采取网上申报形式进行,网上申报地址:https://hsas.csdc.info。

   2.系统填报经过审核后,申请人须报送申报纸质版《申请书》1份,成果的打印稿一式1份。

3.申报成果的纸质材料需用标准档案袋封装,贴上系统生成的封面,档案袋内附:《申请书》1份(系统生成),单独装订,勿与成果装订一本;成果1份,成果的封面由系统生成。(课题成果采用统一封面样式打印,全部双面印制。所有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信息,否则取消参评资格。)

4.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,须将电子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

   七、受理时间

   2019年8月24日开通网上申报,我校网上申报审核截止时间为20199月3日,纸质材料报送科研处截止时间为2019916日,逾期作放弃申报处理。

联系人:杨老师李老师     电话:87788402      

邮箱:hbddkyc@126.com

 

附:湖北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(后期资助项目)2019年度课题指南

 

科研处

201941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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